拟确权的宗地位于新埠岛福海大道与新埠岛3号路交叉处,面积13333.33平方米,宗地四至为:东至新埠农业经济社用地;南至福海大道;西至新埠岛3号路;北至市自来水公司新埠岛供水调压站用地。经审核,拟将上述宗地确认为国有土地,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确认为原海口市郊区新埠镇新东村委会。凡对上述土地权属有异议或权属主张的,请自通告之日起15天内,持书面证据材料到我局美兰分局申诉,逾期不主张申诉则视该土地权属无异议,我局将依法对土地权属进行确认。特此通告。
海口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7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黎先生 联系电话:0898-653539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