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至15日,省社保局局长王卓带队赴江苏、福建、山西等省,与当地医保经办机构负责人面对面洽谈合作。在此期间,我省与江苏、福建、湖南3省签订了合作协议。同时,我省与山西省签订了补充合作协议,将合作范围从山西省本级扩大至该省全部12个统筹区,并由延时结算模式升级为即时结算模式。
截至目前全国仅余2个省份(港澳台除外)尚未与我省建立异地就医结算合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