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14日,罗某等10名农民工向屯昌县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称,包工头周某拖欠他们10人工资共129100元,屯昌劳动监察大队当日正式立案。周某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报酬,经屯昌县劳动监察大队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其行为已涉嫌触犯相关法律。因此,屯昌县劳动监察大队于6月20日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于6月24日立案并当天对周某进行刑事拘留。
周某家属于6月29日筹钱支付10名农民工工资129100元。目前,周某处于取保候审状态,公安机关也正在继续调查该案件,调查结束之后该案件将被移交至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