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凌晨,在海口市蓝天路某酒吧附近停车场,3名男子因没及时拿出电动车取车卡而与看车保安员起了冲突,其中1人被5名保安人员用钢管、刀具殴打致死,1人受伤。(8月2日《南国都市报》)
又见保安打人,仅7月份,海口一地,至少已发生2起保安殴打小区业主事件,而这一次,当事的几名保安更是在对方手无寸铁的情况下,持械将其殴打致死。一场酒局,一时冲动,哥们义气,酿成的悲剧却将给好几个家庭带来无尽的痛苦。保安保安,其职责使命就是保障人员财物的安全,又怎能反其道而行之,成为安全的威胁乃至杀手呢?
由于涉事的停车场或小区几乎都属于收费停车,业主或车主缴纳费用给相关公司,双方即形成了合同关系,保安理应给业主提供良好的服务,保安在人格上与服务对象平等,即使出现纠纷,也应该在法律框架内,心平气和地解决,岂能一言不合就大打出手。退一步说,不管是否存在合同关系,殴打他人都是暴力侵权行为,涉嫌违法犯罪。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保安人员应该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获得资格证后,再接受用人单位的选聘,但现实是大部分用人单位直接向社会招聘,人员素质很容易良莠不齐。从不少案件事例来看,有一些劣迹斑斑或有犯罪前科的人员也摇身一变,进入了保安队伍。如果保安的入口渠道把关不严,再加上相关公司疏于管理,业主或车主的安全感还何谈保障呢?此次事件中,涉事保安居然能提前准备钢管和刀具等凶器,其出发点是维持秩序还是行凶滋事可见一斑。
保安打人事件频出,有一个值得警惕的思想根源,就是一些物业公司和保安忘记了自己“管家”的身份,已经把自己当成了凌驾于业主之上的“主人”,以至于对业主颐指气使,频频越界。在现代社会里,人与人的交流、交往隐藏的法律风险越来越多,这些风险或许在平时并不显眼,但是,如果养成了不守规矩、不守法律的习惯,社会的道德和法律底线就随时会被冲破,血的教训就有可能一再出现,这一点,我们每个人都值得引以为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