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8年期间,省残联以建档立卡户的农村贫困残疾人为重点,与民政部门协调,通过低保政策性保障兜底,将符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残疾人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使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的贫困残疾人实现脱贫。
同时,省残联落实“两项补贴制度”,实施“阳光家园计划”托养项目、残疾人居家无障碍改造实施项目,实施扶贫开发脱贫、危房改造脱贫、就业脱贫、教育保障脱贫、康复脱贫、文化脱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