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江东院区项目用地位于海口市灵山镇新岛村委会范围内(即原江东预征地项目用地范围内),项目用地总面积为99396.78平方米(约合149.09亩)。其四至:东至灵山镇美大村民小组用地;南至灵山镇本利村民小组用地;西至灵山镇电白南村民小组和电白一村民小组用地;北至灵山镇美大村民小组用地。该项目近期内将开发建设,凡在该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坟主,自通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海口市国土资源局美兰分局灵山管理所办理迁坟登记手续,逾期按无主坟处理。特此通告。 海口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8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陈所长,电话:65725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