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定安县地方税务局第四税务分局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定安地税第四分局限改〔2016〕83、84号)。你单位可登陆海南省定安县地方税务局门户网站查阅税务文书或到我局领取税务文书。税务文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海南省定安县地方税务局第四税务分局
2016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