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从2016年8月8日起,301分院作为解放军总医院第二执业地址,纳入了北京医保定点医院,享受A类定点医院待遇。北京市参保人在该院就医,只要承担个人应付部分的费用即可,报销部分由医保部门与定点医院进行定期结算,无需再由参保人先行垫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