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铁岭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5年至2014年,孙兆学直接或者通过其妻张秀霞非法收受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881万余元。此外,孙兆学家庭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其对共计折合人民币968万余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庭审中,孙兆学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