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报业集团旗下媒体: 海南日报 | 南国都市报 | 南海网 | 南岛晚报 | 证券导报 | 法制时报 返回报网首页 |   版面导航
2016年09月23日 星期五      报料热线:966123
当前版: 011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期   下一期 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开发商预售
不存在的商铺
法院判其双倍返还定金
  本报海口9月22日讯 (记者丁平 通讯员毛雨佳 蔡莉)日前,海口市龙华区法院审理了一宗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开发商预售不存在的商铺,被判向买房人返还双倍定金180万元。

  2012年12月,老赵认购海口某庭房地产项目的3间铺面,并支付了3间铺面的定金90万元。2013年10月,老赵和开发商签订了3间铺面的认筹书,双方约定2014年12月商铺交房,若开发商不按认筹书约定交房,双倍返还认筹金。

  2014年12月,老赵打听后知道开发商向他预售的商铺根本不存在。

  随后,老赵多次找到该开发商,要求解除认筹书,并双倍返还定购金180万元。开发商承认并没有3间商铺的事实,同意退还定购金,但对于违约金问题,双方分歧较大。于是,老赵将开发商诉至海口市龙华区法院。

  龙华区法院审理后查明,海口某庭房地产项目预售给老赵的3间商铺的报建未获得政府相关部门审批。龙华区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解除老赵与海口某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3份认筹书;限海口某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老赵双倍返还预购商铺的定金180万元。

上一篇    下一篇
   第001版:头版
   第002版:广告
   第003版:海南新闻时政
   第004版:海南新闻经济
   第005版:琼崖儿女长征路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特别报道
   第006版:海南新闻综合
   第008版:海南新闻综合
   第009版:读+
   第010版:海南新闻
   第011版:海南新闻社会
   第012版:广告
   第013版:中国新闻
   第014版:中国新闻综合
   第015版:中国新闻科技
   第016版:世界新闻综合
   第017版:体育新闻综合
   第018版:娱乐新闻综合
   第019版:金融周刊
   第020版:房产周刊
三亚士兵回乡休假英勇救人不留名
儋州恶意行凶者 是传说中的“砍刀党”?
开发商预售 不存在的商铺
女子不慎坠入20米深井
集善三星爱之光 助学启能行动启动
海秀快速路下丘海大道匝道处一货车自燃
走精品路线 三亚房地产京城“圈粉”
北京“80后”泡展2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