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纪委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县渔业局局长王师经“在2013年期间私自将省惠农资金100万元给地方养殖户老板,该老板养殖石金钱龟不到半年就人去楼空”。该县纪委随后立即组成调查组进行核实。调查组在实地核实时发现,该基地还有部分石金钱龟等龟苗,并非信访反映的“人去楼空”。
然而,扶贫领域无小事。虽然表面上看这一信访反映问题并不完全属实,但琼中县纪委还是决定进一步核查。随后,调查组联合审计、物价、财政等部门对该项目基地厂房、龟塘及龟苗等进行审查,确定该项目申报事项与实际建设情况不相符,龟塘建设造价偏高,造成国家财政专项资金损失近27万元。
在核查过程中,调查组还发现王师经存在违规用公款报销个人车辆维修费、对其堂弟王某周违规从县渔业局领取池塘标准化改造项目补贴款问题整改不力等问题。
王师经在2014年两次因违纪违规问题被县纪委处分问责,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经琼中县纪委、监察局审议,并报县委、县政府批准,决定给予王师经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从乡科级正职降为乡科级副职);追缴违纪款上交国库。
(本报海口9月28日讯)
【执纪者说】单位的“一把手”是带头履行职责的第一责任人,更应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对重要工作要亲自部署,对重点环节要亲自协调,切实把主体责任扛起来。王师经本应带头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执行工作纪律。然而,他忘记了肩上“一把手”的责任,搞“权力下放”,当起了扶贫领域“甩手掌柜”,得到了应有处分。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纪委 蔡海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