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公立医院院长年薪制度实施范围,包括海南西部中心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院、省农垦那大医院等公立医院的院长(包含负责全面工作的副院长)。在此范围内,院长年薪确定为:年度税前年薪为25万元至40万元,由基本年薪、绩效薪金和聘期激励收入构成,具体各个等级医院院长年薪数额由市医管委确定。
在院长年薪的发放上,由儋州市财政局核拨给市卫生局,再由市卫生局直接支付给医院院长。每月由市卫生局预发基本年薪,年度考核和聘期综合考核后,根据考核结果兑现年度绩效薪金和聘期激励收入。对于医院院长的社会保险费、职业年金和住房公积金的缴纳,仍按原程序办理,个人承担部分由市卫生局代扣后与单位部分一起拨付医院。医院每月向市卫生局提供院长的社会保险费、职业年金和住房公积金当月缴纳数据。
儋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陈清奎说,公立医院院长实行年薪制的指导思想为,以深化公立医院改革,维护公立医院的公益性,提供优质的医疗保障服务为目标,以完善公立医院院长年薪制考核指标体系为手段,保证院长能够切实地代表政府管理好医院,坚持医院的正确办医方向,节约医疗成本,提高运行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