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按现状挂牌转让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海中法行初字第9号行政判决书项下权益。该权益基于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海中法行初字第9号行政判决内容,委托方享有海口市国用(籍)字第Q1969号项下6298.78㎡土地被海口市人民政府收回而应获得海口市人民政府、海口市国土资源局相应的补偿。挂牌价格为不低于2400万元。公告期:2016年11月4日至2016年12月1日。详情请登录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gzy.hi.gov.cn)、海南产权交易网(http://www.hncq.cn)查询。联系方式: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产权交易21号窗口 电话:65237542,海口市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电话:0898-66558026杨先生、0898-66558023徐女士。
海南产权交易所
2016年1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