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评估机构的基本条件:
(一)评估机构在海南省内依法设立并取得国家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评估资质,具有固定营业场所,组织机构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较为完善并且执行有效;
(二)评估机构遵守执业准则和执业规范,有连续3年(含)以上相关领域从业经历,且近3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三)房地产类评估公司应具备土地B级以上和房产二级以上资质,且必须具有土地估价师和房地产估价师等各项资质的人员不少于5人;资产类评估公司评估范围为非机动车评估、矿业权评估等单一的评估公司之外的所有资产评估公司,且必须有具有注册资产评估师、土地估价师和房地产估价师等各项资质的人员不少于5人。
三、报名要求:报名者请携带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和法人代表委托授权书(原件)等相关材料。
四、报名时间:2016年11月4日—11月8日
发标地址:海口市大同路31号中银大厦1113房
邮编:570102 联系人:王先生 周先生
联系电话: 66562200、66562183 (传真)66562206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
2016年1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