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2013年2月,时任三江镇农业中心主任兼三江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冯学朝与社区支委兼报账员陈亚珍等人召开“两委”班子会议,讨论决定用居委会资金给居民小组组长、居委会干部等人发放征地补助、春节补助; 2016年1月,接任三江社区现任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冯学海延续其做法,用居委会资金给居委会干部等人发放通讯费车油补助。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经美兰区纪委常委会、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冯学海、陈亚珍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冯学朝党内警告、行政警告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