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疫人员虽是合同工,但订立合同的主体是政府部门而非相关市场及屠宰场,其工资自然也应由政府承担。如果检验检疫人员工资待遇由市场提供,保险也由市场缴纳,难免受制于市场,试问这样的检疫人员又会为谁而服务呢?试问经过这样检疫人员检验检疫合格的肉制品又如何能让消费者放心呢?这正是:
牲畜盖章随便屠,
检疫工作真糊涂。
若是工资市场出,
公权为谁而服务?
(图/朱慧卿 文/饶思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