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处电脑随机选定确认,受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由我司对以下涉案财产进行公开拍卖:
1、位于海口市龙华区南沙路71号沁雅家园B2-13A02房(建筑面积:70.83m2),参考价:37万元,竞买保证金:5万元;
2、位于海口市泰华路19号新港花园F栋A401房(证号:HK041519号,建筑面积:76.29m2),参考价:28万元,竞买保证金:5万元;
现将第三次拍卖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拍卖时间:2016年12月6日10:00;2、拍卖地点:海口市金贸中路1号半山花园海天商务楼31层本公司拍卖厅;3、标的展示咨询及办理竞买手续时间:见报之日起至2016年12月5日12:00止;4、收取竞买保证金时间:以2016年12月1日17:00前到帐为准;5、收取竞买保证金单位名称: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海口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标的1账号:1009454890000519,标的2账号:1009454890000522;6、缴款用途须填明:竞买保证金(如代缴须注明代某某缴款);7、特别说明:标的1按现状拍卖,过户的税、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标的2按现状净价拍卖,所有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机构电话:0898-68511921、18976230583
法院监督电话:0898-665016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