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2、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提供招标设备及安装服务的专业制造商或销售商,并具有良好的供货业绩和售后服务能力; 3、投标人提供的视频监控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技术及安全标准;4、投标人须具有有关部门颁发的安防施工资质;5、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誉,无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投标的情形;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请有意参加公开招标的单位于2016年11月21日17:30(北京时间)前报名。报名地点:海南省儋州市南丰镇头佑管区那麻村海南儋州自来水有限公司二楼行政人事部。
联系人:林坚明
联系电话:0898-23317018 传真:0898-23317018
海南儋州自来水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