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云南省教育厅在官网上发布通知,要求各高校贫困生评定不得要求申请认定学生在公开场合陈述申请理由。(11月16日《春城晚报》)
什么样的学生可以获得助学金?这本来是一门技术活,但近年来在一些高校,却通过“比惨大会”的方式来评选。比如,昆明理工大学某学院就曾通过“比惨”演讲,来挑选所谓的“贫二代”,让他们获取贫困学生的助学金资格;再比如,福州某高校也曾传出“竞选”特困生的消息,并称此举是为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这些事情,无一例外都引发了强烈的社会反响。
很多人觉得,学校的贫困生评定机制太过封闭,存在“非贫困生领取助学金”的问题。那么如今的“比惨大会”,就能比学校的评定机制更加公平吗?未必!通过“比惨大会”来获得贫困生资格,看起来是更加公开公正了,但谁能确保学生讲的就是实话呢?谁能确保真正的贫困生没有自卑心理,可以毫无保留地诉说家庭困境呢?甚至于,一些贫困生还可能怕伤自尊选择退出。也就是说,“比惨大会”评出贫困生,也未必就真的公开公正。
此外,“比惨大会”还存在泄露隐私权、戕害贫困生自尊等显而易见的弊端。从这个角度来说,此次云南禁开“比惨大会”的规定,无疑是一种回归理性、回归本义的做法。虽然目前许多高校的贫困生资格认定方法存在关于“公正”方面的争议,但在“两害相权取其轻”的语境下,没有戕害尊严和泄露隐私权的传统评定方法,似乎更加可取一些。
当然,既然传统的评定方法还是有争议、有质疑,那么我们就需要发力去解决。而发力的方向,在于制度的完善。比如,在监管前端,可以通过道德引导、外围调查等,对贫困生实行精准识别;在监管后端,则应完善配套处罚机制,一旦发现骗取助学金的行为,不能取消了事,而必须延伸处罚链条,比如纳入征信系统等进行处罚。
简而言之,贫困生也有尊严,也有隐私权,我们必须进行保护。既然是学校的贫困生评定制度有问题,就应该从制度本身去发力、去改善。就此来说,对云南此次出台的高校评定贫困生禁开“比惨大会”,的确应给予点赞,更期待其能照进现实,成为贫困生评定不能突破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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