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我国法院与有关部门密切协作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联合信用惩戒以来,由于执行法院一般只掌握被执行人的身份证信息,中国铁路总公司和中国民航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春秋航空公司只能根据执行法院提供的失信被执行人身份证号码限制其购买火车票、飞机票。而实际生活中,失信被执行人利用出入境证照进行购票的情况常有发生,有关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识别和拦截,导致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措施未能发挥应有作用,这不仅极大破坏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的统一实施,也严重损害了法律的严肃性。
随着出入境证照网络查询系统的上线运行和出入境证照与身份证号码绑定功能的实现,“老赖”被套上了新的“紧箍咒”。失信被执行人利用出入境证照购买飞机票和列车软卧、高铁和动车一等座以上车票将成为“过去时”,有力促进“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的建立健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