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目前省水务厅正在组成四个工作组,对全省主要河湖深入开展调研摸底,确定河湖分级名录。此次调研结合水利普查成果,根据河湖的自然属性、跨行政区域情况,以及对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影响的重要性等进一步摸清河流现状,建档造册,流域50平方公里以上的197条河流,由省、市县级负责同志担任河长,编制河湖分级名录,同时督促指导各市、县尽快提出需由市、县、乡级领导分级担任河长的河湖名录,报省水务厅备案。大江大河流经各市县的河段,也要分级分段设立河长,12月26日前完成。
省水务厅相关负责人透露,省水务厅已成立河湖管理“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抓紧编制工作方案,2017年3月底前完成海南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2017年6月底前完成各市县工作方案,2017年年底前制定出台相关制度及考核办法,全面建立河长制,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