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琼山区国兴街道下洋新村 124 号房屋(征收现场编号:B31),已列入“海口市琼山区夏瑶二期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征收范围,目前该项目已进入征收签约及拆除阶段,但自 2016年9月6日征收工作开展以来,项目工作人员经过多方调查均无法与B31相关产权人取得联系。为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工作的顺利推进,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至2017年1月5日前,请 B31 相关产权人到海口市琼山区夏瑶二期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指挥部(地址:海口市琼山区兴丹路 23 号学苑公寓 E 座一楼,联系电话:0898-65392003)办理征收补偿等相关手续。 如B31相关产权人在 2017年1月5日前未及时联系并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则海口市琼山区相关职能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执行。
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