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公司财务清理,凡社会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因经济活动或其他原因向三亚市市政工程建设总公司主张债权的,请于本公告之日起一个月内向该公司主张申报。
2、凡向公司申报主张债权人,请于期限内将相关证明资料送至三亚市吉阳区凤凰路168号公司办公室收,收件人崔嘉华,联系电话:0898-88611756(办公室),18773456738(手机)。
3、凡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主张者,视为自动放弃债权,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特此公告,敬希合作。
海南云帆律师事务所
2016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