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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市委党校马克思主义学院执行院长胡伟在《北京日报》刊发文章指出: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领域的一场深刻革命”,因此全面依法治国必然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重要目标导向。要弄清什么是国家治理的现代化,关键要弄清什么是“国家治理”,其中先要弄清的是“治理”从广义上来说,“治理”有两个层面的含义:其一就是“统治”加“管理”的简写,这并不新鲜;但是治理的第二个层面含义,包含一系列新鲜含义并与“统治”概念构成区别,其中统治是单中心的,治理是多中心的;统治带有强制性,治理倡导合作性;统治体现的是自上而下的权力关系,主要是命令和服从的单向模式,而治理则是多向互动的,更多体现的是平行的权力关系等。不过需要说明的是,去国家化的“治理”理念即使在西方也是很超前的,实际上西方政府在国家事务中依然占据绝对优势,而不仅仅是多元中的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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