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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给药企注入“强心剂”
仿制药一致性评价通过国家验收,单个药品最高可奖300万元
  本报海口2月28日讯 (记者计思佳)日前,海口通过《关于鼓励医药企业积极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的若干规定》(简称《若干规定》),明确对开展一致性评价工作的单个药品补贴50万元,若通过国家验收,最高可获奖励300万元。

  据统计,一致性评价涉及我省45家企业的固体制剂文号1300余个,其中241个文号必须在2018年完成一致性评价工作,占总数的19%,其中97%都在海口。目前241个文号中仅有24%启动了一致性评价工作,有34%的文号选择了放弃,剩余的42%选择观望。

  “海口的医药企业在全省占比超90%,政府制定政策帮助药企迎接挑战、共渡难关十分必要。”海口市科工信局相关负责介绍,根据《若干规定》,开展一致性评价工作的企业都可申请补贴支持,每个品种补贴50万元;通过国家一致性评价药品,每个品种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如果是国内首家通过的品种,则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从通过的第二年开始连续两年,以该品种当年缴纳的增值税市级留成部分为标准进行奖励,累计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这样算,海口的药企通过国家验收单个药品最高可获奖励300万元。”该负责人说。

  海南医药行业协会会长、海南皇隆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陈益智说,该企业目前有3个药品正在申请一致性评价,每个药品投入预计近1000万元。“这些政策给海口药企发展注入了‘强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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