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爱兰、李林福(曾用名李庆华)、李庆忠向我局申请办理土地证丢失补办手续。三宗土地均位于府城镇红星本二亮,土地证号分别为琼山籍国用(2001)字第01-0584、01-0583、01-0582号,土地面积分别为185.28平方米、180.38平方米、180.41平方米。现通告注销,上述三宗土地证不再具有法律效力。凡对此有异议者,请自通告之日起十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琼山分局申诉,逾期无异议,我局将依法补办发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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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