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起“三假”案件案情如下:
——陕西省宜川县查办“11·16”假记者敲诈勒索案。经查,王某某、张某某自2014年起,先后以《法制教育周刊》《法制在线》《法制报》等媒体的记者身份,以曝光企业违规用地、环境污染为由,向本县5名居民敲诈人民币共计10万余元。
——山东省平度市查办“9·26”假冒记者诈骗案。2015年10月至今,朱某某持伪造的《中国报道》记者证与李某、李某某等人合伙,以认识各级党政领导为借口行骗。该三人先后诈骗受害人王某某83万元。
——陕西省志丹县破获一起假记者敲诈勒索案。经查,2016年12月,犯罪嫌疑人朱某以西安商报社深度调查部记者身份,借曝光、举报企业工程作业污染环境为由,敲诈勒索一家石油企业人民币3000元。
——陕西西安“1·28假记者招摇撞骗案”判决。经查,张某、张某某、董某某均为无业人员,自2015年7月假冒成立了某杂志社西部工作站,张某为站长、张某某为常务副站长、董某某为副站长。此外他们还假冒中国检察出版社西安办事处及检察院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
——广西河池周某某假冒记者诈骗案判决。经查,2014年至2015年,周某某假冒“中国时事新闻社”副总编、“中国案件监督中心”监督员、“中国案与法内参编辑部”新闻工作者、“中国中央数字电视城市建设频道”采编部副主任、央视十二频道法律专家,以帮群众争取到2000万元赔偿为诱饵,前后9次骗取河池罗城县某村村民8万余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