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打着“环保节能”的招牌,而实际上车间内燃煤手烧炉未列入当地燃煤小锅炉淘汰名单、电焊生产工段无粉尘及废气收集处置装置、车间内噪声比较大等,这些都不符合环保要求。“环保节能公司”竟是个污染企业,令人大迭眼镜。
更让人震惊的是,面对中央环保督查,企业负责人王某非但不虚心接受,还百般阻挠,比如,在查看了执法证件后,依然拒绝检查,不提供相关环保资料,甚至将大门紧锁,扣留执法人员超一小时,直到公安机关到场后,才得以离开。
按照常理,在中央三令五申环保整改的高压政策下,污染企业本该及时整改,直到符合环保要求,然而,“禁令”之下,一些污染企业照样生产,这至少说明两个方面的问题:其一,当地环保部门没有履职尽责,漠视或纵容了污染企业的污染行为;其二,拒绝整改的背后存在着利益纠葛。因此,这背后的问题不简单,必须顺藤摸瓜,深入调查,弄清原因。
再进一步看,这一对抗督查的行为影响恶劣,一方面,凸显了环保禁令落地阻力很大,执法难度也比较大,必须花大气力、动真功夫;另一方面,一些地方政府不认真执行环保禁令,对污染企业睁只眼、闭只眼,或者为了GDP、财政收入等原因,有意无意充当了污染企业的“保护伞”。在这样的环境下,污染企业难免有恃无恐。
基于此,对这起恶劣行为,必须深入调查,严厉追责。要查清楚企业扣留环保督查人员的底气究竟从何而来?要通过严肃问责,让排污企业付出应有代价,进而树立起环保督查的威力。此外,地方环保部门也应当引以为鉴,要执法在前,做好环保的急先锋,不可养虎为患。(犁一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