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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5月16日 星期二      报料热线:96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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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以爱之名强收费
  ■ 司马童

  据报道,最近,微博爆料济南一高校向即将毕业的学生强制收取10块钱,每个毕业生都要交,收费的名义叫“爱校费”。采访中,有学生认为,强制让每个毕业生都交十元钱,美其名曰给学校捐款,然而,捐钱还有强制的吗?

  爱学校吗?爱就快交10块钱!尽管有学生愤愤不平,难道我对母校深沉的爱就值10块钱吗?然而,一则因其数额不大,二则冠以了“谢师”“爱校”的名目,为了不在拿到毕业证前节外生枝,许多毕业生还是逆来顺受地“被自愿”了。如此这般,学生爱不爱校并不好说,但学校以爱之名乱收费的做法却备受指责。

  近些年来,少数高校,特别是管理不严的民办院校,绞尽脑汁地“算计”学生,想出种种招数在学生身上“揩油”。以前述的“爱校费”为例,笔者网上稍作检索,发现不少学校的百度贴吧中,早就有了类似的热议话题。而且,这些所谓的“谢师费”“爱校费”等,有收一二十元的,也有收四五十元的。至于学校收取费用,最终用在了哪些方面,往往并无明确下文。

  学校向毕业生强收“爱校费”,有的说是为了支援母校软硬件建设,有的称学校会通过发放纪念品回馈毕业生。但不管怎么说,学生本身是没有经济来源的,除了符合规定的有关收费,学校再以任何名义向学生收费,都必须做到完全自愿。否则的话,哪怕是10元钱的“爱校费”,说到底也是一种“乱收费”。

  强收“爱校费”,其实是发“毁誉财”。换个角度来说,打着“谢师费”“爱校费”的旗号,积少成多地在学生毕业前再来“打劫”一次,这让毕业生们作如何感想?其内心产生的,恐怕不止是对教书育人场所的叹息。带着这种负能量的感受走出校门,毕业生们又何止仅仅是“看轻”了一所学校?因此,强收“爱校费”,实在是因小失大,有损学校自身形象。

  现如今,仍在软硬兼施地强收“爱校费”的学校,为数肯定不会太多。然而,对于违规违纪的任何苗头,都不允许听之任之,甚至姑息养奸。更何况,强收“爱校费”,何止是发“毁誉财”,这也是对学校形象、教育形象的一种养痈遗患和深度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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