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松民实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300MA5RCW
PC0F,法定代表人:胡皓):
因你公司不在税务登记地址经营且无法联系你公司法人,涉税文书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零六条规定,现将《税务检查通知书》(琼国税六稽检通一〔2017〕7号)、《询问通知书》(琼国税六稽询〔2017〕12号)公告送达,自本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税务检查通知书》(琼国税六稽检通一〔2017〕7号)主要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自 2017年4月27日起对你单位2016 年6月14 日至 2017年3月31日期间(如检查发现此期间以外明显的税收违法嫌疑或线索不受此限)涉税情况进行检查。届时请依法接受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询问通知书》(琼国税六稽询〔2017〕12号)主要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第(四)项规定,请你公司法定代表人胡皓到我局就你公司涉税事宜接受询问。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海口市紫荆路9号海口国税大厦12楼;
联系人:曾先生、吴先生;联系电话:(0898)68534164、68534151海南省国家税务局第六稽查局
2017年5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