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百花村一、二队生态移民安置项目、省道S304县城区段改线工程顺利开展,请在上述项目用地范围内(即: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民族思源学校附近坡地、原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耕牛繁殖场范围内),有祖坟仍未认领迁移的相关权利人,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5天内,及时与县国资委征地工作小组联系,办理相关坟墓认领、补偿及迁移等相关手续。 逾期未办理者,县政府相关部门将代为将项目用地范围内,未被认领坟墓迁移至县公益性公墓,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特此公告。
联系方式:0898-86235636/86235676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征地工作小组(代)
2017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