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委会要求,各地、各部门和重点企业首先必须坚持正确导向。要始终把政治方向摆在第一位,牢牢坚持党性原则、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和正确舆论导向。
有关部门要充分落实和推动建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安全监管、教育、文化广电出版体育、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和宣传部门协同配合、新闻媒体积极参与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体系,共同制定活动宣传报道方案,推出一批有影响力的新闻报道,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效果。确保安全生产实际工作和宣传教育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实施。
其次高度重视。要层层建立“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琼州)行”活动领导机制和工作协调机制。各级安委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分管负责人要直接负责,成立专门的活动组织机构,保障经费,明确责任,制定方案,狠抓落实。
协调省内主流媒体加大对安全发展主题宣讲和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等重点活动的宣传报道力度。要把“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琼州)行”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
第三,要务求实效。要切实把“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琼州)行”活动与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减少较大事故结合起来,与落实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工作职责结合起来,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结合起来,深入企业、学校、机关、社区、农村、家庭、公共场合,因地制宜策划好活动,从严从实从细开展好活动,努力使各项活动落地生根。
要加强工作创新,着力发动基层职工群众积极参与,扩大活动覆盖受众面,务求活动实效。各市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至少分别参加1至2次“安全生产月”活动。
第四,要加强宣传。各市县、各部门和省重点企业要加强“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方针,加大主流媒体、行业媒体以及微信、微博、新闻客户端和手机报等新兴媒体的宣传报道力度,要把握正确宣传导向,面向社会公众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报道,扩大“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影响力,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浓厚社会氛围。
第五,要加强考核。各市县、各部门和省重点企业要建立“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制度和检查督导制度,加强沟通联络,掌握活动动态并及时报送省组委会办公室。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和“安全生产(琼州)行”纳入2017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明确责任。省安委会办公室将组织督导组,不定期检查督导各市县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本版策划撰文/品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