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对你公司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9月30日的纳税情况进行检查,做出海南省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琼国税稽查处【2016】4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琼国税稽罚【2016】5号)。因无法与你公司取得联系,我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我局将依法做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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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龙华区国家税务局
2017年7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