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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严厉打击
非法经营“美瞳”行为
  本报海口7月12日讯 (记者罗霞)省食药监局近日发出《关于加强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监管的通知》,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行为,特别是游商小贩的非法经营行为。

  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俗称“美瞳 ”。据悉,我省将严厉打击游商小贩无证经营“美瞳”、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超范围经营“美瞳”等行为,发现超范围经营的,依法严肃查处,该吊证的吊证,该停业整改的停业整改,该限期整改的限期整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经营未取得注册证的“美瞳”的,本着“从严、从重、从快”处理的原则,依法严肃查处并及时予以曝光,包括公布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及其他有关信息等。 

  我省将以眼镜商城、眼镜店、居民区、车站码头、繁华街区、过街天桥、夜市、购物商场、学校周边饰品店铺、小商品批发市场、乡镇农村集贸市场等为重点区域,开展定期巡查,有条件的单位组织实行拉网式排查,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省食药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如需配戴“美瞳”,应到具备相关经营许可资格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购买,并确认所购产品已经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切勿贪图价格便宜从非正规商家或者网络商铺上购买未经注册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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