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们好!感谢您们对冠永凤凰城项目的支持与信任,根据双方已签署的《澄迈县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十五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出卖人应当自房屋交付之日起 365日内为买受人办理房屋权属证书;在买受人取得该商品房权属证书后,出卖人应当在 720日内向土地登记机关申请,为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注:买受人需按约定提交办证所需材料前提下)。但因政府出台办理不动产权证的一系列政策,影响到我司为业主办理房屋权属证书和土地使用权证,我司特将相关情况向各位业主说明如下:
1)根据相关规定从2016年6月24日开始,将澄迈县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房产登记相关职能和档案整合移交到澄迈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因不动产登记中心新成立,人员岗位变动调整、更新办事流程等情况,影响相关业务办理的进度。
2)根据《不动产权登记暂行条例》相关规定,房屋权属证书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双证合一,统一为【不动产权证书】;因受不动产新规影响,办证过程也由原先的单一申报房屋权属申请变更为同时申报房屋权属和土地使用权属申请。这与《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先办理房屋权属证书再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内容不同。
3)开发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书】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办理总证(即按楼栋办理及土地分割办理)时间约为3-6个月
第二阶段:办理分户证(即从总证分户至各个户型)时间约为3-6个月
第三阶段:办理转移至权利人时间约为3-6个月
截止至2017年6月初,冠永凤凰城A区二期正处于上述第二阶段,即办理分户证申请阶段。
4)根据澄迈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的相关规定:开发企业申请办证时,一并提供材料扫描件(存于光盘中);即已办理分户证的材料必须重新按规定扫描建立数据包上传系统提交申请,预计时间约为3-6个月。
综上所述,上述情况系因政策变更导致,非我公司原因造成,请各位业主理解!我司也将尽最大努力尽快为各位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望各位业主知悉并配合!
特此说明
海南冠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7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