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人民医院向我局申请确定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宗地位于海口市美兰区博爱北路109号,四至为东至道路,南至巷道,西至博爱北路、海口市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用地及居民区用地,北至海口市市场物业发展有限公司等单位用地及居民区用地,土地面积为3086平方米。如对上述宗地权属有异议,请于登报之日起15日内向我局地籍管理处提出书面申诉,逾期视为无异议,我局将依法办理土地确权手续。
海口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