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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9月05日 星期二  报料热线:96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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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即日起持续整治车辆乱鸣喇叭、违规使用远光灯等行为
机动车不文明行驶将受罚
  本报海口9月4日讯 (记者邓海宁 实习生庞诗雅 特约记者陈世清 通讯员李盛兰)记者今天从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从即日起,该支队将对海口市车辆乱鸣喇叭和车辆违规使用远光灯行为进行长期、长效整治。

  据介绍,此次整治行动中,海口交警将在城市主次干道、商业街道、主要交通路口、交通枢纽、车站码头周边等路段,重点整治机动车在禁鸣喇叭区域内乱鸣喇叭、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乱鸣喇叭、机动车违规使用远光灯等行为。

  据了解,根据《海口市环保局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禁止机动车在海口市区鸣喇叭的通告》规定,海口公安交警在日常勤务的基础上,成立了禁鸣路段乱鸣喇叭专项整治小组,主抓早、晚高峰时段和夜间时段,加强禁鸣区域路段的巡逻管控,通过设卡、巡逻查处、静态查处等方式加大对乱鸣喇叭、违规使用远光灯行为的查处力度,减少机动车因乱鸣喇叭产生的噪音污染。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机动车在禁鸣区域鸣喇叭,海口交警部门处以机动车车主50元罚款,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则罚款200元,不记分。

  此外,海口交警部门还将联合交通运输部门、环保部门联合开展教育行动,加强属地辖区内各企业、单位和客车、货车、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等车辆驾驶人的教育力度,深入广泛宣传禁鸣区域内车辆乱鸣喇叭和违规使用远光灯的危害性,对处罚依据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宣传,切实提高驾驶人文明交通出行意识。加强对客运企业、货运企业、公交场站、出租公司等单位的源头管理力度,深入企业进行教育,提倡广大车辆驾驶人驾驶车辆上路行驶时主动减少鸣喇叭的次数,不乱用远光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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