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9月2日19时许,凤凰机场分局候机楼派出所接机场国内候机厅安检站报称,男性旅客刘某钊的旅行箱里携带疑似枪支物品,在过安检时被工作人员查获。经警方审查,刘某钊对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据刘某钊供述,该枪为其已故的朋友刘某于1987年所赠。其将枪支视为贵重礼物,一直存放在家至今。今年8月17日,因更换居住地点,刘某钊的家人在搬家收拾物品时,翻出了这把手枪,并认为是非杀伤性的仿制品,便随手放进行李箱内。刘某钊称,事发当晚,其计划乘坐三亚飞往绵阳的航班,去找朋友洽谈生意,对行李箱里的枪支弹药的情况并不知情。
随后,民警将查获的枪支、弹药型物品送海南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进行检验,根据鉴定意见,认定该查扣的枪型物品为德国造FBI8000催泪枪;认定查获的5发弹型物品为8mmCS催泪弹。
9月3日,凤凰机场分局将此案立为非法持有枪支案侦查,犯罪嫌疑人刘某钊因非法持有枪支犯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