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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食安办发布国庆、中秋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外出聚餐不要盲目“尝鲜”
  本报海口9月22日讯 (记者罗霞)国庆节和中秋节即将来临,今天,省食安办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提醒广大市民和游客要正确购买、安全食用月饼,注意外出聚餐食品安全。

  省食安办建议消费者通过正规渠道购买月饼,并留存购物凭证。月饼的保质期有限,应选择温度、湿度等适宜的贮存环境,并在保质期内食用。尤其需要注意的是,月饼类保健食品属于虚假宣传,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从未批准过任何保健类月饼。

  此外,建议消费者外出时不要盲目“尝鲜”,不采集食用织纹螺、河豚鱼等有毒水产品;去野外旅游时,不采集和食用各类野生植物(尤其是蘑菇)。

  省食安办要求,节日期间,餐饮单位要“量力而行”,不超负荷经营;控制进货渠道,做好索证验货;不经营违禁食品,不加工经营腐败变质、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限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不加工销售河豚鱼、不知名野生蘑菇等有毒动植物;防止生、熟食交叉,控制温度与时间,膳食制作后应在2小时内食用;做好个人卫生,严防带病上岗。

  省食安办提醒,消费者在餐饮单位就餐时应索取并留存消费票据等有关凭证,就餐后一旦发生恶心、呕吐、腹痛和腹泻等食物中毒典型症状,要及时到医院就诊,并与就餐酒店取得联系,同时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热线电话12331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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