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21时许,三亚交警在三亚市一中路口路段设卡开展“两客一危”、酒驾、毒驾夜查整治行动时拦截到一辆号牌为琼B16XX8的江淮牌中型普通客车,经检查发现,该车驾驶人耿某化(男,45岁)是三亚某代驾公司在职的一名代驾司机,在核实驾驶人耿某化驾驶证信息时,耿某化的驾驶证准驾车型为B2,而其代驾驾驶的车辆为11座中型普通客车。根据规定,驾驶中型客运车需要准驾车型为B1,驾驶人耿某化属于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目前,三亚公安机关依法对驾驶人耿某化处以罚款1000元,并处15日拘留顶格处罚,驾驶证记12分。
交警提示, 代驾司机本应该服务和保障他人安全,但却反因自身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被拘留,代驾行业的兴起,不仅需要代驾公司严把用人关,还应定期组织代驾司机进行法律法规学习。同时,广大群众在使用代驾服务时,也要仔细核实代驾司机相关证件,充分确保交通安全出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