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综合实践活动课的课时安排上,指导纲要明确,小学1至2年级,平均每周不少于1课时;小学3至6年级和初中,平均每周不少于2课时;高中执行课程方案相关要求,完成规定学分。
指导纲要提出,要建立专兼职相结合、相对稳定的指导教师队伍。原则上每所学校至少配备1名专任教师,主要负责指导学生开展综合实践活动,组织其他学科教师开展校本教研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