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多收价款,公告人已提存至海南威盾律师事务所,并委托该所办理退款相关事宜。请曾于2016年5月l日至9月30日期间以30元/人次购买分界洲岛旅游景区门票的游客以及曾于2016年2月l日至2月3日购买过分界洲岛旅游景区政府价格调节基金的游客,于本公告刊登之日起,持本人身份证明以及购买门票凭证或购买价格调节基金凭证,到海南威盾律师事务所办理相关退款手续。
2016年5月l日至9月30日以30元/人次购买门票的游客,按5元/人的标准退还;2016年2月l日至2月3日购买价格调节基金的游客,按3元/人的标准退还。
公告人:陵水环球旅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退款经办单位:海南威盾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海府路亚希大厦9层
办公室电话:0898-65345096
退款经办人:张涛律师 联系电话:13518841113
王晓律师 联系电话:13976985666
公告人:陵水环球旅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