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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见欺客宰客“一次性死亡”
  锐评

  三亚市工商局近日与三亚市旅游警察联合查处了三亚凤凰侨源海鲜饭店和三亚凤凰鑫城渔家餐厅。这两家海鲜店为了挣取高额利润,在给客人选购海鲜过称时,趁消费者不注意调高电子秤重量的换算率。该局对这两家“欺客宰客”的海鲜店实行“一次性死亡”,吊销其营业执照。(11月5日《新文化报》)

  按照以往惯例,对缺斤少两的商家摊贩,一般是警告、罚款、停业等查处手段,而三亚直接宣布其“一次性死亡”,吊销其营业执照,出乎一般人预料,着实让人震撼。

  当前,缺斤少两似乎成了一些不良商家通行的“潜规则”,调高换算率、障眼法、遥控法……花样翻新,不一而足,倘若有人较真,商贩理直气壮,甚至还出言不逊,鄙夷嘲讽消费者,因此只要不是相差太大,消费者一般自认倒霉,久而久之形成了默认、放纵缺斤少两行为的现象。

  这便是一些人认为对这两家海鲜店实行“一次性死亡”过于严苛的原因,当歪理习以为常、宰客成为常态,即便遭遇查处也不过是挠痒痒,躲过风头换个名字和地址依然可以大发其财。近年来,从南到北,旅游景点天价事件此起彼伏、层出不穷,便反证了执法“宽松”环境下法规的悬空及消费者权益的被漠视。

  2004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了《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对重量量具的误差标准做了严格规定,超过这个标准的,都可以被认为是“缺斤短两”,应接受法律的处罚。新的《食品安全法》也增加了“构成犯罪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条款,这两家海鲜店任意调高电子秤重量的换算率,长期借此牟取暴利,被消费者投诉,三亚相关部门依法查处,一点也不冤。

  良法善治是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的必由之路,再好的法规若执行不到位,都会沦为一纸空文。宰客店缺斤少两,监管就应该火眼金睛、雷霆行动。对“欺客宰客”等违法行为必须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常抓不懈,决不宽宥,方能纠正“玩秤有理”的荒诞逻辑,进而明晰法规红线,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斯涵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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