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加利、李锦霞:
本院立案执行的甘达基与被执行人李加利、李锦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琼0106执恢166号之一执行裁定书、(2016)琼0106执恢166号之二执行裁定书及琼联振房评字(2017)第10905号房地产估价鉴定报告,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O一七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