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示时间:30天(2017年12月15日至2018年1月13日);
2、公示方式:海南日报、文昌市政府网站、文昌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网、建设项目现场;
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wcup0898@163.com;
(2)书面意见请邮寄到文昌市清澜经济开发区市政府大院西副楼一楼文昌市规划委员会规划管理室,邮政编码571339;
(3)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4、咨询电话:0898-63332018,联系人:郑治贤。
文昌市规划委员会
2017年1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