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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限高、亮尾”专项整治行动
载货汽车加高车厢栏板
机动车尾灯不亮罚
①交警开展统一行动,集中整治货车不按规定粘贴反光标识、尾灯不亮等交通违法行为。 (省交警总队供图)
②交警开展统一行动,集中整治货车不按规定粘贴反光标识、尾灯不亮等交通违法行为。 (省交警总队供图)
  本报海口1月18日讯 (记者良子 特约记者周平虎)1月17日晚,全省开展“限高、亮尾”专项整治夜查行动,共出动警力1278人次,警车359辆次。共查处超载加高车厢栏板违法行为71起,其中,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卸货27起,对加高车厢栏板进行切割43起。查处尾灯不亮和未按规定粘贴反光标识204起,对未粘贴反光标识车辆进行修复100起,对尾灯不亮车辆进行修复60起。

  据介绍,货车改装加高是超限超载的直接条件,而货车不按规定粘贴反光标识和尾灯过亮或不亮易引发追尾事故。

  为全力预防和减少因超限超载、车辆追尾引发的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省交警总队自1月11日至2月11日,在全省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限高、亮尾”交通专项整治行动。

  省交警总队明确,对载货汽车加高车厢栏板的,要按照相关法规罚款500元,并一律责令恢复原状;驾驶人拒绝自行恢复的,依法强制切割;所驾车辆属于报废、拼装车辆的,一律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对未按规定粘贴反光标识和机动车尾灯不亮的,要对照相关规定罚款200元和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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