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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2月13日 星期二  报料热线:96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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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监局提醒广大群众——
珍惜生命和健康,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春节燃放烟花爆竹,在我国有着几千年的历史,既有驱邪避祸的意象,又能给人们带来喜庆年味。但是,如果烟花爆竹质量不合格或燃放方式不正确,会造成空气污染、噪音扰民、引发火灾甚至造成人身伤害等危害。为了海南的碧海蓝天,倡导文明燃放烟花爆竹。

  一、下列地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二、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应遵守如下规定:

  不得向人群、车辆、建筑物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不得在建筑物内、屋顶、阳台燃放或者向外抛掷烟花爆竹;不得妨碍行人、车辆安全通行;不得采用其他危害国家、集体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不得存放超过一箱或者重量超过30公斤的烟花爆竹。

  三、不要在窨井盖附近燃放,也不要将点燃的烟花爆竹扔到城市下水道,更不能醉酒后燃放。

  四、十四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

  五、请在正规销售点购买普通消费者可以燃放的C、D级产品,产品包装箱上应粘贴有《普通烟花爆竹包装标识码》,不要购买假冒伪劣产品和专业燃放类产品。

  六、燃放前,请认真阅读烟花爆竹外包装上标注的《燃放说明》和《安全警示语》,按正确的方法燃放。

  七、点燃烟花爆竹后,燃放者应迅速移至安全位置。发生未燃、未响等异常情况时,不要马上靠近烟花爆竹,至少要等15分钟后再去处理。

  八、为了安全和环保,请您尽可能少燃放或不燃放烟花爆竹;当空气重度污染时请不要燃放烟花爆竹。

  九、节日离家外出时,要关好门窗,防止烟花爆竹飞进屋内引起火灾,大风天气,请不要燃放烟花爆竹,否则容易引起火灾。

  十、燃放烟花爆竹后应及时清扫场地,发现余火应立刻进行泼水灭火处理。

  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举报电话12345

  非法运输、储存和燃放烟花爆竹举报电话110

  举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人人有责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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