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前不久,媒体报道了几起大人“逗”孩子不当引发严重后果的事件。我也曾在不经意间有过“逗”孩子的不当行为,现在想来还有些后怕。请问平时“逗”孩子要注意什么?有没有一些需要遵守的原则?求赐教。谢谢!
一个喜欢跟孩子玩的成年人
喜欢跟孩子玩的成年人:
您好!很高兴收到您的来信。在这样一个忙碌的时代,喜欢跟孩子玩的成年人越来越少了。一个喜欢跟孩子玩的成年人对孩子的成长意义重大。因为孩子是经由那些自己喜欢和喜欢自己的成年人,去认识成人世界的。一般来说,喜欢跟孩子玩的成年人,大多是性情温暖且童心未泯的。孩子成长的环境中,这样的成年人越多,孩子们能得到的滋养和资源越丰富,对孩子的健康成长越有利。
上小学前的儿童,主要的学习对象是身边的成年人,其品行形成正处于他律阶段。这些成年人的言行举止是孩子们模仿学习的主要对象。而经常被成年人“逗弄”的往往就是这些天真无邪的懵懂孩子。
生活中有许多成年人用“逗”孩子的方式跟孩子玩,且常常用一种毫无边界和粗俗野蛮的“逗弄”方式。比如,逗孩子喝酒划拳、抽烟,玩危险游戏等。这些粗俗的“逗”法,不同程度地伤害了孩子的身心健康。
那么,“逗”孩子要遵守的底线有哪些呢?我认为,“逗”孩子要收到皆大欢喜的效果才能让双方都觉得有趣好玩。而要取得这样怡人悦己的效果,至少要遵守以下三个底线。
第一,有边界。边界包括身体边界和心理边界。其中,身体边界表现为我的身体不容他人随意触碰,心理边界指的是一个人的心理领地。人出生后,慢慢有了“我(区别我和他人)”的概念和模糊的边界。比如,这是“我”的东西,你不能随便拿。随着人的长大,“我”的范围在逐步扩大——我的安全空间、我的观念、我的选择、我的权利等等。在这个心理边界内,我的地盘我做主。一个有着清晰的心理边界的人,会自觉尊重他人的边界,活得自律自信、坦然自在。
日常生活中,常常能看到一些成年人“逗”孩子说:“你爸妈不要你了”“你是爸妈捡来的”。他们看到孩子为此着急难过就觉得很好玩。岂不知这种“逗”法已突破了孩子的安全边界。心理学研究表明,人人心里都渴望得到他人的尊重。但凡违背人的意愿而发出的言行都是对边界的不尊重,都会令人不舒服、反感、痛苦。所以,“逗”孩子的第一原则是有边界知行止。在尊重孩子的边界和孩子父母的边界的基础上,“逗”孩子的行为才能做到不尴尬、无伤害。
第二,有关爱。要带着关心和体贴去“逗”孩子。用适合孩子身心发展特点的方式去“逗”孩子,你的言行中才会有爱与善意,听者和受者才能感觉到温暖与美好。童年阶段的孩子主要的学习方式是游戏,思维方式以动作思维和形象思维为主。他们喜欢动态的游戏、欢快的韵律和图文并茂的读本。成年人若在“逗”孩子时,尊重和顺应孩子这些身心发展特点,就能极大地调动孩子参与互动的热情,取得皆大欢喜的效果。比如,搂着孩子亲昵地顶顶头,和孩子比赛做动作扮萌,比赛表演网络“表情包”,给孩子伸伸臂踢踢腿做做体操,带孩子学唱儿歌跳跳舞做故事接龙等,都是符合儿童年龄特征的玩耍方式。这里面有对儿童身心成长规律的尊重、体贴与关爱。成年人能从中感受童趣永葆童心,孩子能从中得到爱的陪伴,岂不乐哉?
第三,有品位。这里的品位指的是“逗”孩子的内容和形式要文明健康有营养,要有益于孩子的身体健康和心智成长。成年人“逗”孩子的行为中,若能融入文化、健身、益心智的元素,就能引导孩子关注更多健康美好的东西。如此“逗”法当然是多多益善了。具体推荐活动包括以下方面:能促进身体健康发育的“老鹰抓小鸡”、各种动物动作模拟与比赛,能促进想象力和语言表达的猜字迷、成语接龙、故事诵读、手工和拼图等。这些寓教于乐的“逗”孩子方式,对强身健体、灵活心智和培养孩子对美好事物的热爱均有帮助。
综上所述,孩子不是不能“逗”,而是要“逗”法得当,有边界有关爱有品位地“逗”孩子才是王道。喜欢跟孩子玩的成年人们,不妨自我检讨一下,你“逗”孩子的行为是否得法?
惠君
(作者系海师附中心理教育中心主任、心理健康教育特级教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