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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3月16日 星期五  报料热线:96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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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与中国农业银行海南省分行联合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确保海南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 在第36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2018年3月15日上午,在海口市工商局主办、海口市工商局龙华分局协办组织下,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与中国农业银行海南省分行在海口开展了以“打击非法金融广告”和“了解金融消费者八项权利”为主题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活动。通过向社会公众发放宣传资料、组织现场咨询服务等多种宣传方式开展宣传活动。

  金融广告与我们的生活密不可分,其在方便人们获取金融信息的同时,不法分子也可借机通过各种渠道投放非法金融广告,误导金融消费者购买不符合自身风险偏好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非法金融广告主要存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特征:一是违法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明令禁止的违法活动内容;二是违法利用学术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做出推荐、证明;三是对投资理财类产品和收益、安全性等情况进行虚假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四是夸大或者片面宣传金融服务或者金融产品,在未提供客观证据的情况下,对过往业绩作虚假或夸大表述;五是对金融产品或者服务的未来效果、收益或者与其相关的情况违规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六是是否对金融产品或者服务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责任有合理提示或者警示。七是寻求互联网平台上发布的金融广告是否具有识别性;八是投放金融广告前广告主是否取得相应的金融业务资质,内容和形式是否与许可内容相符。

  如何增强非法金融广告的防范能力呢?金融消费者可以通过“一问、二想、三学”来有效识别非法金融并提升自身的防范能力。首先是“问”金融广告是否满足非法金融广告的特征。其次是“想”金融广告的风险是否符合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了解自身的风险偏好后在做出明智的决策。再次是“学”金融知识和技能,培养良好的金融行为习惯和态度,提升自身的金融素养,才能应对不断变化的金融市场。

  在宣传活动中,很多群众也了解到,作为一名金融消费者,有权利、也应该了解消费者享受哪些法定权利。金融消费者主要享有如下八项权利:财产安全权;知悉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受教育权;受尊重权;信息安全权。金融机构应加强对第三方合作机构管理,防控金融消费者信息泄露,保障金融消费者信息安全。                      (林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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