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仲伟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60200MA5RJRE154,法定代表人:王圣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我局将对你公司涉税情况依法进行检查,但因你公司不在税务登记证登记地址经营且无法联系你公司人员,相关涉税文书无法送达。现将《税务检查通知书》(琼国税二稽检通一[2018]14号)、《税务事项通知书》(琼国税二稽通〔2018〕7号)公告送达,自本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税务检查通知书》主要内容:自2018年3月15日起对你公司2017年9月4日至 2018年1月31日期间涉税情况进行检查(如检查发现此期间以外明显的税收违法嫌疑或线索不受此限)。届时请依法接受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税务事项通知书》主要内容:请你公司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向我局提供2017年9月4日至2018年1月31期间的账簿、会计凭证及其他纳税资料。逾期不提供,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十条规定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自本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我局将依法作出处理。
特此公告
办公地址:海口市龙昆北路10号国税大厦5楼
联系人:曾先生 、王先生
联系电话:66592445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18年3月20日

